盘州市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1)茂盛源破管字1号
盘州市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盘州市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1月24日指定贵州八辩律师事务所为盘州市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现就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事宜
- 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自2021年12月2日起截至2021年1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盘州市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505号工行大厦四楼贵州八辩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邮编:553537;联系人:朱星律师,联系电话13086975955,王友杏律师,联系电话13595853334。
(三)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目录)》;
2.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即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及代理人代理权限的相关材料;
3.债权凭证材料,即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数额的材料;
4.《债务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盘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月12日下午14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详见盘州市人民法院(2021)黔0281破3号《公告》。
- 会议时间:2022年1月12日下午14:00分。
- 会议地点:贵州省盘州市新华能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即新华能源国际酒店,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盘州路315号)。
- 参会时递交材料:
- 债权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实,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实;
- 债权人是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各一份,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实;
- 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除特别授权委托书外,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律师证原件;代理人系法律工作者的需提交法律服务所指派函原件及法律工作者复印件、出示法律工作者证原件;代理人系近亲属的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系单位员工的需提交能够证明员工身份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盘州市茂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盘州市人民法院(2021)黔0281破3号《公告》
2.《债权申报须知》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目录)》
4.《债权申报表》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员工身份证明》
8.《授权委托书》
9.《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10.《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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